28/1/2013

好小事唧!

準時、尊重朋友、不以貎取人,都是很微小的事,但偏偏很難做到。未必是因為事情難做,而是覺得「好小事唧」,就算不做也沒有什麼大不了。

就是因為覺得不是大事,所以我們會不知不覺間犯了一些小罪小錯。

某天,我如常地趕返工,如常地闖紅燈過馬路。這是不應該的行為,我知道。但我平日見其他人都不守交通規則,見紅燈都照過馬路,我就有樣學樣地見無車就過。點知「上得山多終遇虎」,那一天我遇上警察,捉到我胡亂過馬路。遲到之餘,仲要被人罰錢,當然心有不甘。不過我之後細想,遵守交通規則是自小就學過的道理,即使當時無車駛過,無人見到,亂過馬路都「好小事唧」,但不代表我可以任意犯規,所以自此以後,我過馬路時,都會乖乖的等綠燈才過。



人愈大,就發現自己原來不知不覺間「變壞」了。所謂的「變壞」,其實不是作奸犯科,而是容許自己犯一些小罪小錯,正正因為不是大奸大惡的錯,就覺得做咗都不是壞事。

這令我想起以前讀過劉備臨終前跟兒子講:「莫以惡小而為之,莫以善小而不為。」,意思是不要因為壞事小就去犯,亦不要因為善事小而不去做。 我們總因為善事太小而不做,例如:買旗,幫亞婆過馬路,請有經濟困難的朋友食飯,因為幫了人,又不會有金紫荊勳章,又不會有人大鑼大鼓表揚自己,為何要做?其實這個問題沒有答案,只是覺得有些事情應該做,就去做而已。

有一次跟一位DJ班義工去訪問「平等分享行動」發起人Benson,問他為何會開始派飯給無家者。



他說有一天見到一位倦透了的婆婆睡在街頭的紙皮盒上,覺得號稱繁華大都會的香港會容許這些事情發生。於是他不斷用鏡頭記錄這些人,愈拍愈發現這類故事在城市中有很多。他不但把相輯錄成相簿「看見。不看見」,更每月到深水埗派飯。這些行動不但沒有為他帶來實際收益,甚至很干擾他本身的工作,但因為他相信為無家者送上食物和衣服是應該做的事,他就去做。

如果你心中都覺得有些事情想做,不管多微小,就去做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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